近日,关于税局“追缴社保”话题不断高涨,小编在后台收到这样两条消息:
今天来给大家“科普”一下代缴社保这件事。
按照百科上的解释:
在《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》也对此作了简单的介绍:
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,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(以下简称代理方),根据协议,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(以下简称委托方),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、代办劳动人事、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。
看到网上有关于代缴社保的评价不一:
代缴社保是否合法?
也就是说,对企业而言,只要符合开户和缴费单位都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,并以公司的名义缴纳社保的,这属于人事外包,所以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社保缴费是合法的。
但是如果是以代理公司账户名义缴纳社保费(此时社保账户是代理公司的账户),这是不合法的。
另外,值得注意的是,这是对公司而言,如果是个人找挂靠代理公司缴纳社保,并且没有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,那么这是不合法的。
在《社会保险法》明确规定: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,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,并将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个人挂靠代缴社保违法
那流动就业人员、失业人员、自由职业者的社保应该怎么缴?
也就是说,只要是自己给自己上,只能给上三险(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),如果是本地户口,到当地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就可以缴纳。
但是如果你是外地户籍,想办理社保只能回户籍所在地,如你想广州上社保,而在广州没有用工单位接收的话,这种“代缴”渠道是违法的。
你交纳的钱还很有可能会打水漂,代缴公司有可能在收钱后不给你办理投保,由于双方之间并没有签订任何的协议或劳动合同,最后也只能吃暗亏,浪费了钱财又耽误了正事。
社保代缴有风险,应该怎么做?